关于
个人所得税征收比率:
(1)在涉及到综合所得这部分,其适用的超额累进税率范围是3%直至45%;
(2)对于经营所得而言,则采用的是从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制度;
(3)而对于利息、股息、红利等特种收益以及诸如财产租赁、财产转让以及偶尔所得等类型的收益,将统一适用20%的比例税率进行征收。
《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