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定就业协议所遵循的基本法则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公正平等。
这意味着合同双方
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即在
签订合同时,无论双方是否在其他领域存在不同的不对等关系(例如,行政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他们在合意过程中的地位应始终保持不变;
其次,当事人享有充分的自主权。
他们有权决定是否
签署合同、选择签约对象以及合同形式的选用、规划合同内容,还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受任何形式的非法干预;
其次,公平合理原则。
在合同的协商、履行及解释过程当中,所有相关方均需站在公正公平的角度审视并调整合同各方的
权利义务;
再次,诚实守信原则。
签订合同时,各参与方应当真诚对待彼此,恪守承诺,确保所有权益人都能够获得应有的收益,同时也要求各方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利用自身优势去损害其他人或整个社会的利益;
最后,合法性原则也是不可忽视的。
合同内容应当遵守法律
法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
民法典》第四条
【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