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现行法律
法规的规定,个人薪资和奖金所应缴纳的
个人所得税的基准数额为每月3500元。
这也意味着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薪资和奖金的起征点是3500元。
目前实施中的规定,
个税免征额为每个月3500元人民币。
以下为具体说明:
对于每次从中获得的劳务报酬、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如果其金额不高4000元,那么可以从总额中减去800元作为基数;但若实际金额高于此,则需要在此基础上再扣除20%的费用。
此次提案将个税免征额调整至每月经费5000元人民币的水平(相当于每年60,000元人民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
代扣代缴、代收
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