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钱给付的
迟延履行金,系指对没有按照约定时间履行金钱
债务或其他类型债务的
债务人所应负担之
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其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
欠款金额乘以每日百分之零点零一七五再乘以违约期数。
倘若被
拖欠之物品遭受了损失,则必须先行估定其损毁数量,可通过双方协商或者委托权威机构进行评估以得出相应的经济价值,从而明确应当赔付的实际金额。
在计算迟延履行金时,需充分考虑上述重要元素,以
保证最终计算结果的全面精确与公平合理。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
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