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允许的。
首先,若您的户籍与父辈相同,那么请务必与父母取得共识并商量将
房屋所有权过户至您名下,随后凭借
房产证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完成
住房公积金的提现以供家庭装修之用。
其次,若您的户籍与父辈并不完全相同,为了获得更佳的解决方案,建议您在之前主动将户籍迁入到同一地区,随后便可按照正常流程进行
产权过户事宜。
在此需要特别声明的是,假如父辈对于房产仍然存在留恋之心,您也可以在完成装修工程并确保房屋质量之后,再次将其所有权转让回给父母,以实现双方都满意的结果。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
退休的;
(三)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
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
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
宣告死亡的,职工的
继承人、
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