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
个人所得税制度中,
工资薪金的课税额度依据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应纳税额=(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法定的
社会保险及
公积金缴纳费用-法律规定的税务免除项)×适用的税率-速算扣除数。
相应地,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设定为每年人民币5,000元整。
对于相关的混合所得项目,则适用3%到45%之间的超额累进税率进行课税。
至于个体经营所得,同样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进行征税。
《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