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合同准则中,如果明确禁止了
转租行为,那么通常我们无法进行后续的转让事宜。
然而,一旦合同正式生效之后,合同双方仍可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达成共识并对具体约定作适当调整。
倘若
承租方能够得到出租方的首肯,便有权力将租赁物依据相关规定转让给第三方势力。
反之,若承租方私自转租,这便构成了
违约行为,出租方可据此行使
解除合同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
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当事人约
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
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
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