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社会保险购置合规满足15年以后,其实仍可以进行后续的缴纳,根据相应法律
法规,即
社保法的规定,参保人员经过累加计算,若能达到足15年的缴纳天数,便可在法定
退休年龄到来之时办理个人
退休手续。
然而,社保机构所谓“继续缴纳”的建议对个体自身来说实际上并不产生坏影响,这是由于我国
养老金制度遵循的是多缴费、多收益的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
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
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