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若劳方自愿与雇主进行和解协商,劳方便拥有了行使权利责令雇主复职其原先职位的机会;倘若在这种情况中,雇主因
违法调整员工岗位及降低薪酬的作为,为劳方带来了损失,那么劳方还可通过劳动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向雇主提出,就其在违法调岗期间所遭受的损失提出补偿申请。
2.如若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劳方可采取第二种途径寻求帮助,即前往劳动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劳工监察部门肩负着督导雇主遵守法律
法规,合法地纠正或者查获
违法行为的职责。在未曾取得劳方的同意以及缺乏合理理由的前提下,雇主如果擅自调整劳工岗位并降低薪酬待遇,这无疑是一种
违规行为。在此情形之下,劳工监察部门有权对雇主的违法行为开展惩处行动。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
劳动争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对
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