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小区外墙出现脱落并对停放于附近的车辆造成损害时,应由负责该房屋
建筑工程的建造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或者是动用房屋维保基金用于补偿由于此
意外事故而给车主带来的损失。在房屋购置保险期间内,如果小区外墙因为自然灾害等
不可抗力因素而发生脱落,从而导致业主的车辆遭受损害,那么理所当然地应该由房屋建设单位承担起
赔偿责任。
然而,若房屋建筑的保修期限已经届满,并且经过了其他业主的一致同意,那么便可考虑动用房屋维保基金来补偿业主因这次意外事故而产生的
经济损失。
《房屋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十四条
在保修期限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
财产损害的;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
赔偿要求。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