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了雇主无故
拖欠达3个月之久的薪资未发放这样的困扰时,
劳动者有权选择两种方式进行维权。
第一种途径是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投诉反映此情况;另一个渠道则是通过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
申诉来维护自己权益。
根据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条例明确规定,涉及其
劳动争议纠纷事宜,需先行经过
劳动仲裁程序进行处理。即使在劳动者已经向劳动
仲裁机构提出申诉之后,若对于仲裁裁决结果仍持有异议的,方可依法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寻求法律救济。关于公司拖欠长达3个月的员工薪水未支付一事,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其雇主进行沟通交涉,或请求工会组织或其他中立的第三方力量共同参与推动有争议问题的妥善解决。如经交涉未能达成满意共识的,劳动者可进一步申请由调解组织介入进行调停,若最终仍未能取得圆满成果的情形下,劳动者便可将相关事项提交至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要求其启动正式的
仲裁流程,以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
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协商和解】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