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购
买房屋后,若发现实际面积与约定面积之间存在不足3%的缩水情况,应当以实际测量数据为准进行房价款的核算支付;假设缩水程度超过了3%,那么买方有权撤销合同时,
卖房者需将买方已经支付的
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悉数退还给买方;而当买方选择继续执行合同的情况下,可以根据面积误差的具体比例以及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要求卖方予以
双倍赔偿。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
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
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
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