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购房者在购
买房屋之后遭遇烂尾问题并擅自停止偿还
抵押贷款,可能会导致以下几种法律后果:(1)、房产被低价拍卖。由于申请者以该房产作为
抵押物向银行借取了
购房贷款,因此在
借款人未能按时
偿还贷款期间,
房屋所有权暂时归银行所有。若银行在多次
催收无果的情况下,可能会决定收回房产。而在收回房产之后,银行往往会选择通过低价拍卖方式来回收资金。这意味着,断供者的房产极有可能被银行以较低价格出售。(2)、长期面临
债务追偿。即使房产被成功拍卖,但若所得款项仍不足以完全偿还
银行贷款本息,银行仍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索剩余欠款。除非借款人在未来失去所有资产,否则银行可请求法院采取
强制执行措施。(3)、已支付的房款可能无法挽回。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需支付首付款、
契税、维修基金以及城市配套费等多项费用。然而,一旦发生断供现象,这些已经支付的款项大部分都将无法挽回。(4)、已偿还的房贷无法收回。对于采用贷款方式购房的人来说,在购房完成后,他们需要按照约定每月偿还贷款。一旦房价下跌,借款人选择断供,那么其先前所偿还的房贷将全部损失。(5)、被列入中国人民银行
征信系统黑名单。借款人主动断供将会被列入征信系统黑名单,对个人信用造成严重影响,进而可能影响到未来的
贷款申请及就业机会。
《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因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
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
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