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交易中,倘若出现“
一房二卖”之情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该行为理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实施监管与惩处。此类
违法行为的
当事人将面临强制改正以及罚款等严厉
处罚,罚款金额通常在人民币20,000元至30,000元之间。
如若情节特别严重,甚至可能触犯
刑法,从而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对于那些涉及
可撤销交易的当事人以及无效交易的当事方来说,他们自发现之日起的一年内,均享有权利请求
司法机关或者
仲裁机构对该项交易予以否决,并有权要求卖方退还已经支付的
购房款项及其相应利息,
赔偿因交易失败而产生的剩余损失,同时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项一倍数额的
经济赔偿责任。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在未解除
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