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面合同的双方
当事人完成了签字并加盖公章的那一刻起,该合同便依法正式成立。在合同内容并不触犯任何
违法法律规定的几种无效以及
可撤销情况下,该合同将被视为一份具有
法律效力的文件,双方当事人都应严格遵守
合同条款的规定,并且他们各自的合法权益也应该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因此,当
购房合同签署完毕后,这就意味着合同已经正式生效,如果房东未能按约
履行合同义务,他就需要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
购房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购房者有权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继续履行合同是违约方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同时也是非违约方所拥有的法定权利。无论房东是否愿意,只要合同还有继续履行的可能,购房者就有权利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原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其次,购房者还可以要求房东支付
违约金。在合同对方违约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按照合同条款的限定要求房东偿还违约金。
最后,如果
房东违约导致购房者遭受损失,购房者还可以要求房东双倍返还
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