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赁房屋过程中,若双方并未签署正式的
租赁合同,那么通常情况下,租户有权选择撤离该居住环境并退还相应的租金。在此种情形下,由于双方均未以
书面形式明确规定租赁期限,因此这种无固定期限的租赁关系将被视为不定期租赁。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
当事人可自由决定是否终止此类租赁关系,但需要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前通知对方。在完成退租手续之后,租户有权向出租方提出退还剩余的租金申请;倘若出租方拒绝履行返还义务,租户则可通过提
起诉讼或在达成
仲裁协议的前提下进行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
【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对
合同效力影响】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
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