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本问题,我们首先应考虑的是了解
欠款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具体原因。
在此基础上,
债权人应尝试与
债务人进行深度磋商,以期共同就如何设定既合理又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达成共识。
假如对方就是有意无意地故意拖延还款时间,那么债权人完全有权向当地法庭提交
申请支付令或提起
诉讼程序。
等通过法律途径得到公正裁决后,若被告方仍旧拒绝偿还
债务,则债权人就可以进一步提出
申请强制执行。
面对此种情况时,债权人需尽快敦促债务人偿还所
拖欠款项。
毕竟,适时的
催收行为有助于中断
诉讼时效,让时效期限得以重头起算。
若对方屡次强调
无力偿还借款,债权人可以依据原先签订的借款凭证前去所在地法院发
起诉讼程序。
当法院针对案件作出正式判决后,若对方依然未能依法履行相应义务,则债权人便具备了
强制执行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
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
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
诉讼或者
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
欠条等
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
法律关系存在的
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