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证环节:首要任务是尽可能全面地掌握与所从事的工作以及未能足额领取薪资相关的各种
证据。这类证据的范围可能包括但不限于雇佣合约、手工考勤记录、
工资表、银行资金划拨凭据(若存在),以及与雇主之间的往来通信(如文字短信、电子邮箱信件或者语音文件)等等。这些宝贵的证据能在
法律诉讼中成为有力的佐证,证明您的实际工作内容以及没拿到手的那部分薪水。
2.与雇主沟通协商:建议主动与雇主保持联系,借助于坦诚清晰的交流方式,向对方揭示您的诉求,同时明确提出希望其能够及时支付
拖欠的薪资。有时候,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可能仅仅源于双方对某些信息的误解或是执行过程中的疏漏,通过妥善的沟通也许就能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
3.向
劳动监察机构
申诉:假如与雇主之间的对话依然无法取得进展,那么你便有权向当地的劳动监察机构发送申诉信函进行求助。该部门会针对您的问题展开深入调查,并且根据调查出的结论来采取必要的行动帮您讨回公道。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
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
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
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