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的
公积金政策
法规,如您在首次购买商品住房后将其出售,并接着计划购置另外一处商品住房(住宅
类别),则在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这将被视为您的首套
购房行为。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与商业银行有所不同,公积金中心坚持“只关注房产不看重贷款”的原则。换言之,
公积金贷款决策只会基于申请人当前所持有房产数量进行判断,并不考虑过去所拥有的房产情况及其相关未偿清
债务的历史记录。
关于贷款期限方面,依照公积金相关规定,申请的贷款期限需以年度为计算单位,且最长不应超过三十年。在此基础上,职工提出的贷款期限总和须低于其
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和七十年的上限。关于
住房公积金的
贷款利率,则规按照住建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的共同规定进行实施。截止到目前,五年内(包括五年期)的年利率定为百分之四点零;而五年以上的年利率则定为百分之四点五。
当您现有的公积金
贷款申请额度无法满足您购屋所需时,您有权向委托银行申请商业性
住房贷款。受托银行将以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住房贷款相结合的形式对您予以发放。公积金贷款可以采用两种
担保方式来确保还款能力的可靠性。
首先便是
抵押担保方式,面对这种情况,
借款人必须将其所购买的住房作为
抵押物来
保证偿还贷款义务的履行。
其次便是
质押担保方式,此时,借款人或其他第三方应提供公积金管理部门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凭证式国债、受托银行自身的本币定期存单,以及其他依法允许作为质押品的具有
法律效力的权利证书。在接受这些
质押物品并正式启动贷款程序前,借款人有责任与受托银行签订具有约束力的质押协议,并须在协议指定的期限内完成质押证照的转移登记等必要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
退休的;
(三)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
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
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
宣告死亡的,职工的
继承人、
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