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如若没有子女之家需
收养成年孩子,则可收养两名。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要收养八岁及以上未满18周岁的
未成年人,必须经得其本人同意方可进行。关于无配偶之人收留异姓子女的情形,需男女双方年龄相差40岁以上方可有此决定。以下为
符合条件的可被
收养人群:
(1)失去父母且没有其他
监护人的孤儿;
(2)寻找亲生父母无果的未成年人;
(3)生身父母由于特殊原因而无法
抚养的子女。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的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
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