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
房屋产权可以被
赠予给他人,但是房屋所有者必须在取得银行的同意之后,才能够完成
过户手续。若房屋尚有未偿还的贷款,那么这种情况并不妨碍房屋所有者与受赠方签订
房屋赠予协议。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贷款尚未偿还完全之前,房屋的所有权转让无法得到正式确认和备案,并且房屋所负担的贷款仍然需要由原房屋购买者负责偿付。对于银行提供的
按揭贷款,即便房屋被设定为
抵押物,未经银行同意,任何形式的处分(如出售或赠与等等)都是不合法的。这意味着,在没有还完
银行贷款并解除
抵押之前,此类房屋都无法进行过户。因此,依照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尚未解除
按揭抵押的房屋,是不得进行过户等相关行为的;唯有在完成解压手续之后,才可以对相关房屋进行过户操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
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
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
合同效力。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