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的审理时限普遍为两个月之久。
赔偿责任机构依法作出
赔偿决策,务必全面考虑并切实倾听赔偿申请人的想法和建议,且有权与申请人根据
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就赔偿方式、具体赔偿项目以及具体
赔偿金额进行友好妥当的商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