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开具发票的工作都属于会计部门的职责范围之内。而出纳员的主要职能则包括保管公司现金资源、重要的原始凭证,如未使用的
支票、空白发票、股票证券以及债券、进行货币的存取业务、办理各项转账汇款操作等等,当然也有特殊情况下需要他们保管部分银行印章。
至于填写支票以及开具发票,这些事项一般也是由会计部门承担。
《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
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
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