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盗窃
犯罪案件至人民检察院的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需经过二至三个月左右的时间方可完成。当
盗窃案件提交至人民检察院之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所移交的
起诉材料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做出审判裁决;若案件情节较为重大或复杂,可向上级人
民法院申请延长
审理期限至十五天;而对于可能被判处
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案件,则可进一步延长至十五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
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
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
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
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