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您完全有权利向法庭申请解除婚姻。
然而,是否能够最终取得
离婚的法律裁定以及对于“没有感情”的判断与肯定,这都需要真实有效的
证据作为支持。关于
军婚离婚,我们应当符合如下规定的条件:
首先,如果夫妻二人都是现役军人,任何一方想要
提出离婚请求,首先必须经过其所在军队政治机关的深入调查与调解,若无法得到妥善解决,则该队伍政治机关会给出明确意见,接下来才由当地人
民法院依法审理与判决。
至于第二种情况,即非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那么他(她)必须征得军人的首肯,若军人对此表示反对,并且在当初
结婚的基础上以及结合之后的情感状况来看,非军人这一方并未出现诸如严重的错误或者不当理由,他们应该尽可能地去说服非军人一方,引导其珍视与军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在此过程中,调解和判决是否准许离婚也将会得到慎重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