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员工在结束雇用期之后,其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资关系将会自动终止,无需继续对所供职企业承担任何法律上的义务或责任。
然而,如果是在离职之前就已经对所在单位造成了
经济损失,或者是因为
违法解除合同以及违反了竞业禁止条款等不当行为而离职的话,那么该名职工仍将需要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可以在
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
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
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
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
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
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
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
法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