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的法律
法规,签署了三年的
劳动合同期并不妨碍您提出
离职申请。如果用人单位和
劳动者能够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即能够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根据我国的
劳动法律法规而言,劳动者有权提前三十天通过书面方式向劳动单位表达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向,在
试用期内则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来决定是否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如若用人单位采取了
暴力手段、恐吓或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等
违法行为,
强迫劳动者进行工作;或是用人单位违反其安全操作规程,强制员工执行高风险作业,以致危及到劳动者的生命安全时,劳动者有权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提前告知用人单位即可。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