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议分割方案:条约签约方可以通过友好磋商来达成共识,对于店面的房产以及负债内容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割处理。在这样一个过程中,要求双方在结束婚姻期间都要保持冷静理智的态度,尽量减少由情感因素导致的错误的决策行为。
2.出让店面所有权:若双方均无意再续经营这家店,那么可以考虑向他人转让店面的所有权。为实现此计划,双方面临的问题包括如何决定店面的转让方案、售价以及办理相关手续等事项。
3.保持持续合作经营:倘若双方在此时仍然尽可能地保持和谐的人际关系并愿意继续合作,那么他们也可考虑继续联手经营这个店面。在这个情景下,双方需共同制定新的营运策略,明确职责划分和权力分配等关键性问题,以确保合作的顺畅开展。
4.出售店面资产:若双方都不希望继续经营店面或者在商议过程中未能取得共识,那么将店面出售或许是最佳的选择。为此,必须就店面的出售方式、售价及办理
解除合同手续等相关事宜进行共同协商确定。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