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涉及到纳税人的父辈与母辈,有一方满60周岁便可获得此项税务扣除资格。又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若子女皆已离世,则年满60岁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同样享有减免税务的优待,前提是他们必须承担起
赡养至少一位年满60岁的父母的义务,以及对已故子女均已过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也可纳入税前扣除范畴内。
《国务院关于印发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
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