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在进行
赔偿时具体的赔偿额度标准如下:当
受害人遭受部分或完全失去劳动能力的损害时,
责任人应负责赔偿
医疗费用、
护理费用及提供残疾生活辅助工具费用、康复服务费用等因残疾所产生必须支出的额外费用以及用于维持治疗的必要费用,此外还需支付
残疾赔偿金;在受害人遭受
人身伤害的情况下,责任人也须负责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并需对由于受害人被迫暂停工作而导致的收入损失进行赔偿,该项收入损失补偿的每日
赔偿金额将依据本国上年度全体在职员工日均工作收入予以计算。
《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
侵犯公民
生命健康权的,
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
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
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
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
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
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
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