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辈是否有权承担
赡养祖父祖母之责任的问题,须视具体情形而定。通常来说,孙辈并无法定的赡养祖父母义务,然而若孙儿女、外孙儿女具备支付能力,且其父兄或姐妹子女已离世或者无力履行赡养职责时,对于祖父母、外祖父母应负有
赡养义务。有以下几种情形,即便孙辈拥有履行赡养的能力,亦无法减轻其法律责任:
1.已成年并
结婚之孙辈自身经济并不宽裕,但其配偶之收入能够维持生活之需,此时,他们也必须承担起赡养祖父母的责任;
2.父母未能
抚养其子女子女,不可免去他们对祖父母的赡养义务;尽管父母因生活困窘、
犯罪情节或是其他确凿客观原因导致丧失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能力,子女在成年独立之后,只要父母符合被赡养的条件,子女仍然需要行使赡养和扶持的义务;
3.尽管父母剥夺了子女对财产的
继承权,但是子女依然需要承担赡养祖父母的义务;
4.子女不能以声明方式放弃
财产继承权益作为逃避赡养义务的手段,子女
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合法有效,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则属
违法;
5.当父母再次缔结婚姻关系时,子女不得拒绝赡养共同的长辈老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
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
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
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
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
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
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
父母离婚、
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