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是否视为
夫妻共有财产,还须视实际情况而定。
首先,若该房屋系婚前购置,仅若归属一方,便构成该方的
个人财产,而非夫妻间的共同财富;
其次,倘若该房屋是
结婚后购置,除非双方有特别约定,否则即便所有权登记在某一方名下,亦应被归类为
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倘若双方另行达成共识,将该房产指定为单属某人所有,那么该房产便成为该人的个人财产。关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界定,可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
一,双方各自的
工资及奖金收入;
第
二,生产与经营活动所获得的盈利;
第
三,
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
第
四,
继承或者
赠予而来的财物。在涉及到
夫妻财产分配问题上,无论
离婚与否,都应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顺利进行,人
民法院将会依据具体请况,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兼顾到孩子的利益以及女性的权益来做出判断。
同时,夫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的权益,应当得到严格的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