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确定子女上学资格问题,建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予以妥善解决。例如,假如家长在居住地拥有房屋,但是尚未获得相应
房产证,则他们可以前往所属社区,申请并办理
居住证明文件,以证明其子女确实在此长时间稳定居住,并因此被认定为该地区学区居民。另一方面,若家长选择租赁房屋作为居所,那么他们就必须提供经由房地产相关主管部门加盖公章认可的
租赁合同原件,依据合同上载明的起止日期来判断是否存在长期居住行为,进而确定其子女是否符合入读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
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
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