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对于
劳动者在工作半年之后遭遇到雇主解除
劳务合同所引发的
赔偿问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考量。此处需明确,如雇佣方以非法理由解除劳动合约,则应对相关劳动者支付相当于两倍经济补偿标准的
赔偿金。而所谓的经济补偿,其计算方式主要根据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来决定,每满一年便可获得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若劳动者的服务期超过半年但不足一年,则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标准予以补偿。然而,若劳动者自身存在过失行为导致被解雇,那么雇佣方将无需承担任何
赔偿责任。但是,如果雇佣方是依照法定程序,由于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岗位等原因而
解除劳动合同,此时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即一个月的工资。在此,我们所提到的“
月工资”,实际上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