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商品房预售合同争议的
管辖权问题,一直以来都是
当事人关注的焦点之一,而通常情况下,此类争议应当由被告方所在地区域或是
合同义务履行领域内的当地人
民法院进行
管辖处理。当中,对于如何准确判断合同义务履行地点的问题,实则成为了这类
争议解决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若是在
合同条款中已经明确约定了义务履行地点,那么就应按照事先的约定行事;反之,如果没有任何约定,那么房屋所在地便常常会被视为合同义务履行的场所。然而,值得我们特别注意的是,当涉及到不动产专属管辖的特殊情况时,例如因不动产的所有权确认、分割、
相邻关系等引发的
物权纠纷,此时便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然而,商品房预售
合同争议在很大程度上仍属于
合同纠纷的范畴,并不完全符合严格意义上的不动产专属管辖原则。因此,在实际事例中,我们还需结合事例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确定最终的管辖权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