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此种状况,您可考虑依循以下法定步骤来进行维权活动:首先,务必妥善保存所有与
拆迁事宜有关的重要
证据,如拆迁公告、房屋估价报告以及协商会议纪要等。其次,建议您向所属地政府机构中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投诉诉求,请求该部门介入调解处理此事。若调解无果,您有权依据法律规定依法发起
行政诉讼程序,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
违法拆迁行为提出投诉,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
民事赔偿责任。在此期间,您亦可以考虑
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以便有效阻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可能转移的财产进行变卖或其他形式的处置。然而,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务必要关注
诉讼时效的限制。通常而言,行政诉讼的时效期限为自
当事人知晓或理应知晓行政机关做出具体
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因此,建议您尽早启动维权程序,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