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对于已经开封的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具备
撤销权的,但是必须在具体事例中逐一斟酌。假如开发商在履行过程中有
违规行为,举例来说,未能如期获得相应的预售许可证,或者房屋整体质量严重不过关等等,那么买受方就有权利终止此份合同,并且据此要求全额退还己交付的款项。然而,如果是由于买受方自身的原因而产生了
退房的想法,那么他们很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这其中可能涉及到按照
合同条款支付
违约金,或者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平原则来
赔偿开发商所遭受的
经济损失。除此之外,如果出现了诸如
不可抗力等法定的
合同解除理由,同样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流程,依法解除这份合同并实现退房的目的。值得注意的是,
解除合同的过程应当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程序,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