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预售
合同争议之裁判权的归属,通常遵循以下的基本准则:在通常的情况下,被告的
户籍所在地区域或合同实际履行地点的人
民法院具有
管辖权。然而,如何确定
合同履行地点却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如果合同双方有明确的约定,则应按照约定执行;倘若没有任何约定,那么对于涉及到不动产交付的合同而言,不动产所在地即为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在处理房产预售合同争议时,房屋所在地往往被视为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但是,如果涉及到合同约定的其他履行义务,例如支付款项等事项,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与评估。另外,如果存在有效的
协议管辖条款,并且该协议管辖条款并不违反
级别管辖和专属
管辖的相关法律规定,那么就应当依据协议管辖条款来确定管辖法院。总的来说,在处理房产预售合同争议时,裁判权的归属必须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才能做出准确的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