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常情况分析,房主若是在
租赁合同的
有效期内提前终止
租赁协议,无疑是一种违约的表现。在这个由房产租赁法律构建的关系体系中,出租人和承租人通常都会通过
签署合同并规定租赁期的长短和租金支付的方式等细节来建立起租赁关系。如果在这份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房主有权利提前结束租赁合同,那么房主未经允许而擅自提前终止租赁协议,就是对合同内容的违背,从而构成了
违约行为。对于这种违约行为,违约方需要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具体的责任形式可能包括支付
违约金以及
赔偿损失等等。至于损失
赔偿的范围,通常包括租户因为房主提前终止租赁协议所遭受的直接
经济损失,例如重新寻找住处所需的费用、搬迁过程中的运输费等等。然而,如果出现了法定或者约定的解除租赁协议的理由,那么房主提前终止租赁协议或许并不构成违约。例如,当租户严重违反了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时,房主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解除租赁合同并
提前收回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