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物伤害他人的法律责任确定问题,我们主要依赖于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所载明的相关条款和原则进行解释。若是由于他人的饲养后导致动物攻击人类,那么此类情况下,动物的实际所有者或管理者往往需承担相应的
侵权责任。然而,若能证明受害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例如故意挑衅动物等,那么动物的实际所有者或管理者可能会被减轻或免除其所应承担的责任。另外,如果动物的实际所有者或管理者未能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没有为动物提供足够的安全保障措施而导致他人受到伤害,如遛狗时未使用牵引绳等,那么他们也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对于那些被明确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动物,一旦它们对他人造成了伤害,不论受害方是否有过错,动物的实际所有者或管理者都必须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最后,如果是已经被遗弃或逃脱的动物在遗弃或逃脱期间对他人造成了伤害,那么该动物的原始所有者或管理者仍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