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房屋买卖之契约关系中,倘若交易双方同时出现了
违约行为,那么关于此种情形的
处理方式主要依赖于既定合约的明确规定及其所背靠的相关法律条文与规章制度。首要步骤即是明确双方究竟因何违约及违约之程度为何。若契约之中已有清晰无误的
违约条款加以规定,则通常可以以此为据来明确双方的责任归属以及相应的
赔偿方案。然而,若契约中的约定不够详尽明确,则需要综合考量违约行为对于合同履行的实际影响、双方在此过程中所犯错误的严重性等多方面因素。举例来说,哪一方的违约行为更为严重,对整个交易进程产生的阻碍作用也更为显著。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法院有可能会根据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权衡双方的权益得失,从而判定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及
赔偿金额。总而言之,处理这类复杂情况需要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针对具体问题采取相应的解决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