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离婚争端,且
纠纷双方均背负
债务并且面临
抚养四名
子女抚养权问题的法律裁决过程中,主要将根据以下几个
基本原则来作出判断:
首要原则是,要深入了解并考量所有四名子女的实际年龄、主观意愿及其身心健康状况。通常而言,小于两周岁的幼儿,其
抚养权执掌于母亲;而当子女年满八周岁时,他们的个人意愿应被充分尊重。
其次,需要全面评估并对比双方的抚养能力以及抚养条件,其中涵盖了经济状况、债务负担、居住环境、教育经历等等方面。如果某一方所背负的债务过于沉重,已经严重干扰到了他(她)为子女提供稳定的生活与良好的教育条件,在此种情况下,这一方在
争夺抚养权方面将会处于劣势地位。
此外,法庭还将审视和权衡双方是否能够给予孩子充足的关爱与陪伴。总的来说,最后的判决结果将综合考虑上述各方面因素,以确保孩子们的最大权益得到维护,而非仅仅基于债务状况进行单一的判断。因此,法庭有可能会做出将孩子分别判予父母双方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