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开发商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内交付房屋长达两年时,业主们可以考虑采取以下几种有效措施以保障自己的权益:第一种方法是根据之前签订的
购房合同中关于
逾期交房的相关约定条款,向开发商明确提出追究其
违约责任,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
违约金;第二种方法是以
书面形式向开发商正式提出交房的催促请求,同时给予对方适当的宽限期。如果经过催告之后,开发商仍然没有按时履行交房义务的话,那么业主便有权依照法律
法规决定是否解除购房合同,并且要求开发企业全额偿还已支付的
购房款项及其所应匹配的利息金额,同时还要
赔偿自己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此外,对于广大业主来说,也可以通过团结起来集体维权方式,跟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力争寻求到最理想的解决方案。如果协商无果甚至出现问题升级现象的话,业主还可以考虑向当地的
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或者向专门负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政府部门进行反应。倘若以上各种方式仍然不能有效解决当前面临的问题,那么业主们便拥有了最后的选择权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依法向具备相关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采取以上任何维权行动前,都应该妥善保存好诸如购房合同、付款收据以及催告函等关键性
证据材料,只有这样才能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始终保持在有利位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