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一个房屋出售过程中优先权顺序的主要依据包括以下三项基本原则:首先,根据
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完成情况来确定,即已经完成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购买方具有较高的优先权;其次,在双方都没有完成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前提下,那么已经合法取得房屋实际占有的购买方将享有更高的优先权;最后,若双方也都尚未进行登记并占领房屋,应当着重考虑各购买方实际支付款项总金额的多寡以及支付时间的先后顺序、是否落实了网上签约操作、合同正式生效的时间顺序等因素,然后通过公正、科学和合理的方式来确定优先权者。例如,当两份合同均未得到执行时,则应优先考虑签订在先的那份合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
一房二卖行为有可能被视为
民事欺诈行为,出卖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甚至有可能触犯到
合同诈骗罪的
刑法规定,从而承担
刑事处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