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承租方擅自提早解除租约并离场时,我们首先应当参照双方签署的
租赁协议予以处理。倘若协议之中有清晰的
违约责任规定,例如,明确了
违约金的具体金额或者计算方法,那么我们便可以依照协议内容进行执行。然而,如果协议中并无此类明确规定,作为房东,我们有权要求承租方对其提前解约所导致的损失进行
赔偿,这其中包括在寻找新的承租人期间的房屋闲置成本以及极有可能出现的重新租赁需要支付的中间人服务费等。与此同时,房东也应尽快地与承租方进行对话磋商,以寻求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并且必须保存好相关的
证据文件,如存放在提前告知承租方解约事项的书面通知、房屋目前的实际状况等等。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双方仍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房东有权向当地法庭提
起诉讼,请求对应的承租方承担起违约责任且补偿由于
违约行为带来的
经济损失。在此过程中,我们务必讲究法律程序,严格遵守实效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