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适宜居住的
商品房进行维权时,首先应当精心搜集并妥善保存相关的
证据材料,例如详细完整的
购房合同文本、清晰反映
房屋质量问题的照片以及权威机构提供的质量鉴定报告等等。在此基础上,依据中国国家标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以及最高人
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事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赋予的权利,您有权首先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平等友好的协商解决方式,以此来迫使其对存在的房屋质量问题负起维修、更换乃至
赔偿的法律义务与责任。如果这种协商途径无法达到预期效果,您同样有权利转向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由他们根据实际情况展开调查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此外,您也有权利依法通过
司法途径提
起诉讼,请求法院认定开发商违反合约约定,承担
违约赔偿责任,这其中可能涉及到的是修复房屋、减免部分房款、偿付额外损失等等。然而值得指出的是,有关于
法律诉讼方面的时效性问题须严格遵守,通常为发生之日起的三年内。因此,当我们在进行这样的维权活动时,务必时刻保持头脑清醒理智,按照严谨的法定程序行事,从而有效地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