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房地产开发商并没有权利收回他们已经向
购房者交付已申请的
房产证的预售合同。原因在于,预售合同就是在房屋尚未竣工的预售阶段签订的,而房产证的顺利颁发,就代表着该房屋的所有权已经经过相关
法规的明确认定。然而,若出现特殊状况,例如合同里约定在符合某些特定条件下,开发商才有权利收回预售合同,并且相应的条件已经得到满足;或者出现了诸如
合同无效或者可以被撤回的法定情形时,需要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确认,这样才有可能对合同的有效性带来影响。然而,此类情况实属罕见,而且需要具备充足的法律依据以及确凿的
证据来支撑。通常情况下,只要房产证已经成功办理完毕,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便变得明晰无疑,开发商也就无法再随意地收回预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