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商品房交付过程中出现延迟现象后,
购房者是否享有
退房权利,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通常来说,倘若买卖双方在
签订合同时已经对延迟交付的期限做出明确规定,并且该期限达成之后,购房者便具备了
解除合同的法定权益,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当合同约定的延迟交付期限得以满足时,购房者无疑有权选择退房。然而,我们也要全面审视延迟交付的实际原因。假如因为
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非开发商所能控制的因素导致延迟交付,那么开发商可能无需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但是,若延迟交付的根本原因在于开发商自身的失误或过失,而且这种情况已经超出了合理的期限范围,那么购房者提出退房的诉求往往能够获得法律的支持。因此,强烈建议您首先认真查阅
购房合同中的有关交付时间以及解除合同的详细条款,其次要尽可能地搜集到开发商延迟交付的相关
证据,例如通知函件、关于交付日期的书面协议等等。最后,您可以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协商无果,也可以向当地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