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宣告破产后,企业有责任向在职雇员提供合理的补偿款项,其中主要涉及到
经济补偿金这一部分。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
经济补偿通常按员工在当前企业从事本职工作的连续年限进行计算。具体标准是每满一年的员工将获支付相当于员工本人一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款。至于那些工作超过六个月但尚未足一年的员工,我们会将这段时间视为.一年计算;同样地,对于未满六个月的员工,我们也会给予其半个
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除此之外,企业有义务及时支付给员工应得的
工资、延时
加班费以及其他附加奖励薪酬等
劳动报酬。倘若该企业此前已经依法为员工缴纳了
失业保险,那么这部分员工还可额外申领
失业保险金作为补充。值得指出的是,在
公司破产清算过程中,负债支付应当置于
员工工资、社会保障费用及经济补偿之上。若经
清算后发现企业资产不足以负担上述所有费用,员工或许无法如愿取得全额补偿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