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关于交房期限的违约补偿计算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受到
购房双方
合同条款所规定内容的影响。传统观点认为,倘若合同已经明确地规定了
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及具体金额,那么便应严格依照合同条款来执行。然而,如果合同并未对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进行详细说明,则依据相关的法律
法规以及司法实践经验,违约金的计算可能会基于
逾期交房期间内已交付的总房款作为基础,再按照相应的比例或参考同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标准来计算出最终结果。此外,有必要关注违约方在逾期交房时是否能提出
证据证明存在诸如
不可抗力等合法的
免责事由。但是,如果违约方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其主张的免责情况,那么他将必须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具体的违约金计算方式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才能予以确定。